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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出台新规,乡村教师的命运将发生改变

2016-11-22 河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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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还要关注另一群人。


  他们扎根乡村,为了教育献出自己的青春。“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他们是冲锋在前的战士。


  他们大多工资低、待遇差;他们不少人没编制、压力大;他们自己很少有进修机会,但把所知的一切都给了学生。他们这个群体有约330万人,背负着全部农村学子的未来。



日前,市府办出台印发了《河源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下称《办法》),明确提出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等八大举措,力争到2017年使我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较好保障,使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

符合条件可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办法》进一步保障了乡村教师待遇,强调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同时将农村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统筹纳入此项政策实施范围,建立生活补助增长机制。

以往最困扰教师队伍的编制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办法》强调,乡村中小学教师公共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职称(职务)评聘会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制不补”、长期使临聘人员,严禁聘用代课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等方面也会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

拓宽乡村教师的补充渠道



《办法》提出,要拓宽乡村教师的补充渠道。其中,将乡村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统一纳入“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实施范围,重点补充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且新补充教师优先满足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需要。另外,建立完善聘用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

《办法》要求,要大力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以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各县区要有效整合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优质资源,促进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同时,要落实《河源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16——2018)》,鼓励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将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


据悉,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优秀人才、加强培养培训、落实福利待遇等措施以充实乡村教师队伍力量,提高乡村教师素质和积极性。


其中,为从源头上提高全市农村小学教师素质,我市从2013年起改革农村小学教师培养机制,实施免费培养、定向分配的方式,吸引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读河职院师范大专,定向分配到农村小学从教,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公共教育服务均衡发展。

同时,加强农村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培训和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培训,解决师资队伍结构性缺编和紧缺学科教师不足问题,师资培训方面也会向乡村教师倾斜。

此外,今年市教育局已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市各县区已扩大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的补贴范围,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老师今后也能享受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则在过去人均每月700元的基础上提高了100元。

今后还将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生活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连续3年提标,月人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即2016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2017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900元,2018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


记者 | 邓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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